分類:投稿 作者:佚名 來源:網絡整理 發布時間:2023-04-14
泉州市登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產遷建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
根據環保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泉州開發區環保局依法對擬作出審批的泉州市登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產遷建項目建設項目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公開時間:2020年6月23日—6月30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泉州市登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產遷建項目。
二、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吉泰路133號3棟1樓1-1號。
三、建設單位:泉州市登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泉州眾創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本項目由泉州市登峰包裝印刷有限公司籌建泉州印刷包裝公司,總投資300萬元,位于福建省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吉泰路133號3棟1樓1-1號,租賃泉州市坤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閑置廠房,總建筑面積480m2。項目年產印刷品2020噸(拷貝紙印刷品260噸/年、膠版紙印刷品800噸/年、木漿紙印刷品960噸/年)。公司職工60,不住廠,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時。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水環境:
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納入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濛園區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達標排放。
2、大氣環境:
項目印刷、擦拭工序應在密閉車間進行泉州印刷包裝公司,有機廢氣應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廢氣處理設施凈化處理后通過一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氣筒引至屋面排放,有機廢氣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1784-2018)表1排放標準限制要求;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1784-2018)表2表3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附錄A的表A.1限值要求。
3、噪聲環境:
對主要噪聲源設備應采取有效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項目廠界執行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廢活性炭、廢抹布等危險廢物應配套專門的貯存場所,嚴格按照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及其2013年修改單相關規定分類收集、貯存,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處理處置。油墨空桶、油墨稀釋劑空桶、油墨清洗劑空桶應配套專門的貯存場所,集中收集定期由供應商回收。紙張邊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有關物資回收部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置。
七、公眾參與
無
注:《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未硬性規定環境影響報告表必須開展公眾參與調查。
八、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建設單位作出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環評文件及我局批復要求,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書面承諾。
九、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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